请皮匠,小白兔等高手指点,非常感谢
我知道这件事很别扭,请您只从法律的角度帮我看看。从感情的角度,就先别讨论了。很感谢!这几天来心里很难受。
我和男友结婚结到一半儿。5月1号向city hall交了marriage intention,原定于5月9号由justice of peace签字,但是男友坦白了下面这件事,我们就没去签字。
他在6年前,给他当时的未婚妻申请k1签证,希望她从中国赴美。结果面试时被拒签。他们申诉,案子拖了好几年。后来他们就分手了,但是我男友并没有终止那个申请。一年前我们认识,交往,在2008年2月决定结婚,他给移民局邮寄了一封信,来终止那个申请。但是在一个月后,就是2008年3月,他瞒着我,又re-open的那个申请,目的是帮助她来美国,虽然还是要和我结婚。女的在2008年5月7号用k1签证来到美国。
我的问题是:
1。这件事对我申请结婚绿卡到底有多大影响?
2。移民局看到在短短几个月内,他申请k1,我们结婚,我申请绿卡,会不会怀疑我们是假结婚,因此拒绝我的绿卡申请?
3。我马上申请绿卡,还是应该等90天,她的k1到期后,我再申请我的绿卡?
2。她3个月后把身分黑下来,或者她做出别的什么事情,对我的绿卡申请有影响吗?
我本来是真心实意和他结婚的,但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我对男友的人品和我们的将来产生了怀疑。我想请高手帮我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我成功拿到绿卡的机会有多大?会不会因此多等好几年?
非常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