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在美加边境第一次使用了AP (Dec, 2007 Dec, 2008), 其中一张AP盖了parolee章, 另外两张空白. 今年6月要回国一次. 我的问题是: 1. 回去时, 是否要交回已盖了parolee章的I-94? 回来时, 需要填一张新的I-94, 入美海关时, 它也会被加盖parolee章, 是吧? 2. 入美国海关时, 是出示已盖了章的那张AP, 还是出示空白的AP? 还会再次在AP上盖章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