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观点不同----如果是我,会马上报告以免蒙受“不白之冤”

如果丢失的是旅行证件,最麻烦的情况是有人拿你的证件试图从境外进入美国,而被边境或机场海关发现,这种情况下在事件没有调查清楚之前,你不能补到新的绿卡,甚至I-551临时绿卡印章也不会给你盖,因此无法出境旅行,甚至换工作都要费很多口舌(如果社会安全卡已经换成没有限制的还好,否则你很难证明你有权合法工作)有人曾经补绿卡一年才补到,原因就是政府的调查还没有完成,所以移民局不给补
而如果你报告在有人试图用你证件入境之前,则通常不会怀疑你和人口走私者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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