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让我的父母过来探亲.我和LG当初都是拿H1到的美国.去年7月我们刚交了485,LG是
主申请人.今年3月我的6年H1到期,到期前我交了539申请转成H4,现在申请还在PENDING,
收据已经收到了.我现在是在用WORKING PERMIT工作.
想让我的父母今年八九月份过来,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以LG的名义来邀请我父母?
准备材料的时候也把LG的材料为主,我的其次?
请教: 我和LG谁应该是邀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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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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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4/2008 postreply
11: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