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庇护申请换护照被据,兼论中国政府是非违宪
我先说说自己的情况
我是沈阳人,从95年底就开始修炼,我的家人也先后开始修炼。
后来我在1997年初拿到F-1签证出国留学,在98年底毕业开始工作,
99年中GCD开始镇压,我在沈阳的家被抄,弟弟因为去北京请愿
被抓进劳教所,后被释放但至今不敢回家。我于2000年申请政治
庇护并获得批准。 我要说的是:我在移民官员处出具的证据全部真实,
包括弟弟的拘留证,劳教通知,我家被抄家后的照片等等...
我后来也因此拿了政治庇护绿卡,但我仍然认为自己是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因此我现在仍然没有file N400。
今天我去芝加哥领事馆申请换护照,却被中国官员要求填一张表格
内容大致是:要自己承认是编造谎言和夸大事实拿的政治庇护绿卡,承认
自己并没有被迫害。我当时就跟她争执起来。我告诉她,我练是真的,
我家因此被抄家被迫害也是真的,我没有编造谎言和夸大事实。她告诉我
如果不填这份悔过书就别想拿到护照。我非常气愤,我可以马上申请美国
公民,但是我认为中领馆这种做法违宪。
希望大家能理性的分析下我应该怎么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