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问题

来源: 2008-04-18 11:09:3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的I140 是律师给FILE的,收到RFE后我和律师商量自己做(我当时并没有想终止律师委托,只是想自己做RFE)。我的律师很爽快的说他愿意终止委托,并很高兴将APPROVAL NOTICE 转寄给我。我现在的问题是,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不必填G-28,这样的话我的APPROVAL NOTICE 会寄给律师?另外,这样的话我的COVER LETTER 是不是不能用第一人称啊 (或者用第一或第三人称都行)?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