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仔细看过了。上面的几点已经没问题了,可是接着看了其他几条,

来源: 2008-04-10 11:31:11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第四条 国内审批事项
4、申请人人事档案现已转到人才交流中心者,其《申请表》无需报国内审批,只需提交原单位出具的关于申请人辞职、离职、辞退或除名的证明文件。

我仔细看了第四条的小条款,发现好像没有一款和我lg情况match的。他的人事档案确实在人才交流中心,可是他出国前已经辞职已有几个月,而且是口头辞职,因为当时的老板是朋友,所以一切都很好说。再说原来那个私人公司的头头早就异主多次,难道也非得去开什么辞职证明么?都4年多了。

后来我们自己联系欧洲的工作,然后自己出国,再辗转来到北美。这样算是自费出国吧。

很多问题都是第一次接触,完全没有头绪,如果问得很罗索,还请多多包涵。实在是很感激你的答复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