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请教前辈!从未听说过的事情发生了!跪谢!!

来源: 2008-04-10 00:44:4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个人观点:
如果你太太没有申请485, 那么她在美国的身份还是H4,这样回国后再去领事馆签证H4是没有问题的。
现在看来,你太太尽管是H4 签证进入美国,但是因为递交了485,属于485 PENDING, 也就是AOS 的身份,这样的身份是属于在美国等待绿卡的身份,如果没有拿AP 就回国,那么回美国就麻烦了,以什么情况回美国,用H4的话,应该撤销你太太485的申请,也就是撤销AOS 的身份,要用AOS 身份回美国,没有AP,是不允许的,而且AP 是本人在美国境内申请才有效。
有种做法,就是把你太太485申请等待,转到中国国内,一旦绿卡批了,她可以拿绿卡进美国,这种操作需要律师帮助才好。
其他的办法还想不起来,看看小白兔有什么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