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结婚绿卡,两人被分开面谈,对家里某个家具在哪个商店

买的回答不一致,被移民官判定为假结婚,不仅拒绝I-485,且纳入递解程序,在移民法官听证时终于翻案拿到绿卡
案例B,美国公司申请LC和I-140后在广州办理移民,VO认为其英文听力太差,不具备为美国公司工作的能力,因此认为该申请是假的,不核发移民签证,将I-140退回移民局重新调查,最后雇主写信给议员,议员要求领馆重新申请,换了另外一名VO,再次面谈后批准移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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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bunny老师。心安些了。 -此间少年- 给 此间少年 发送悄悄话 此间少年 的博客首页 (0 bytes) () 04/07/2008 postreply 14: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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