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出出主意.拒信的日期是3/20,但是婆婆的I-94有效期是3/18.但是我们到今天才 收到信,发现被拒,毫无心理准备.想问的问题是: 1. 如果我婆婆在一个星期内离开, 对下次签证有没有影响? 2. 如果她在本3个月后离开,对以后我们成为公民后帮她申请绿卡有没有影响? 3. 如果现在马上回国,可不可以用她们的多次往返的签证再次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