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跪求帮助!!
我们的case 很特殊,我们(父母)的GC 获批准,但同时儿子收到了RFE. 原因是,几年前由于疏忽,在父亲的H1 Renew 时忘了儿子的H4 renew,造成了>180 天的big Gap. 奇怪的是,在gap 后的几年的renew 时他都重获H4, 是带I94 卡的I797A notice,没有要求出境签Visa,我们当时以为问题不大,但现在出了RFE。
目前律师正准备回复CIS 的RFE.他准备主要陈述下列两点:
1)Gap 后我儿子重获好几年的 H4(I797A) 说明 CIS 当时已认定对 Gap 的不予追究,或可理解这一问题已 fixed. 既已如此,现在也不应该是问题。
2)Gap 发生时我儿子才12岁,所以当时不应构成非法居留(“I will also point out that unlawful presence cannot accrue for an individual under the age of 18”)。
这几天就要return RFE ,我们心里很没底,在此肯请小白兔,皮匠及其他大师帮忙看看还有什么理由可以向IO 陈诉的,请大家献计献策。儿子从小在美国长大,如今父母得到了永久居留权,可小孩怎么办呢? many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