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這樣的﹐我有過這樣的經驗﹕I-824遞交後收到RFE要

I-485批准的證據﹐如果三個月內不能提供﹐I-824會拒﹐要等主申請人I-485批准後再次遞交。
I-824的意義是﹐通知領館某個申請已經被批准了﹐要麼是I-485﹐要麼是I-140﹐如果選擇前者﹐當然IO會要批准書﹐如果選擇後者﹐那除非是你自己改成CP﹐否則怎麼可能替配偶遞交﹖這是用腦子想想就明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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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to Xiaobaitu for Reply! 回复:不是這樣的﹐我有過這樣的經驗﹕I-824遞交後收到RFE要 -rstuvw- 给 rstuvw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14/2008 postreply 20:03:53

thanks for the reply! -枫下小子- 给 枫下小子 发送悄悄话 (0 bytes) () 03/14/2008 postreply 22:5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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