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的帮助

来源: 2008-03-11 10:09:04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昨天发帖子, 关于收养的问题。

不过, 回复的很少, 就去查了查以前的帖子。

发现一个帖子说, 收养要在 12 岁之前完成共同生活2 年。

不是说年龄的限制是 16 岁吗? 怎么成 12 岁了呢?

我的朋友的孩子今年正好 12 岁, F- 2 在美国, 难道说, 来不及办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