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跟你太太差不多。 我去的学校有个专门的residency determination officer专门确定是否有资格拿州内学费。他们给我的答复是:H1从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其配偶H4可以缴纳州内学费(OPT的工作经历不计算在内)。我所在的州对州内学费的态度比较stubborn,北方一些州也许好些,你需要到学校的相应部门问了才算数。 如你所在的州与我的情况类似,就象楼上诸位兄台所言,目前给你太太转H4不是很必要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