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你的问题不大,但是也没有100%保险的事情,原因是里面有很多法律上的灰色地带。根本的原因是:
1)AC21 主要是为自己骑驴找马换雇主的人设计的,不是为了被解雇的人准备的
2)AC21 严格来说自己本身就是违背移民法律基本原则的法规,所以执行的时候很难没有灰色地带。
回到你的问题,如果你催公司在十五号之前寄出新的申请,收到移民局收据就可以上班,如果你办的是加急,那么可以肯定移民局在审理的时候,不知道你已经被解雇,所以一切都毫无问题。新的I-94 是批准日期,严格来说移民局收到你公司的解雇通知后,会发现你中间有几天没有STATUS。现在我不确定的是,你15号之前提交的新H1申请,是不是能让你这一段变成LEGAL STAY(我个人理解是YES, 从其他类似申请,比如延期H1,或者换身份的做法类推),如果是,就不会有大问题。我还没有听说谁出了问题。
如果你没有加急,那么处理你的申请的时候,有可能移民局纪录里你已经OUT OF STATUS,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移民局也会通融,最多要求你离开美国再回来。但是不是100%保险。
我觉得无论哪种情况下,最重要的,都是确定新的15号之前的申请,能否给申请人带来合法居留,如果不能,以后申请绿卡可能会有影响,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同时申请H4。可惜我不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