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PJing/Xiaobaitu等各位大侠关于I-485的问题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07/7/11 Efile EB1A 到TSC,今天批复,无RFE。同时申请的NIW从TSC转到NSC,还没有结果。2007年7月25日递交I-485到NSC,8月24接到收据,10月份打指纹。 当时递交I485时,我把NIW和EB1A的两个收据都附在材料里上交了。
请问各位大侠:
1、如果我现在撤掉NIW,I-485是否会自动挂到EB1上?会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2、EB1在TSC审理,而I-485在NSC,请问是否需要我把EB1 approval寄到NSC?
谢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