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皮匠老师,我下面帖子沉下去了而你没能答复,请看这里,谢谢。

来源: 2008-03-02 10:28:46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THE USCIS did not specify the issue clearly, which may imply that "只是说用ap入境之后可以照延H1B,但却从没有说H1B身份依然有效"

- http://blog.wenxuecity.com/blogview.php?date=200710&postID=20710#H
"虽然使用 AP 之后,H-1 仍然可以在境内进行 EOS/COS,但有一点有提醒 H-1 注意。那就是,如果你们家的 LD 将要申请 H-4 签证,或是以 H-4 身份入境,那么你在此之前的使用 AP 将给 LD 带来麻烦。因为签证官会认为你的 LD 不符合 H-4 的申请条件,或 CBP 会认为你的 LD 不能以 H-4 入境。
在上述情况下,你的解决之道就是到加、墨搞个 H-1b 签证,以 H-1 入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