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我觉得有点危险。

1. appeal的话很少能得到法官的同情。因为太太的做法过于明显是想不惜一切的留在美国:7月结婚,8月交485,然后好不容易得来的I-20又不去学校注册了。这样的做法令人产生怀疑。
2. 在她 out of status 时,她的身份是单身,独立的学生身份,应该不能套用245(k)的180天豁免。(如有不妥,请皮匠及小白兔大师更正)。
3. 如她留在美国appeal,不成功的话,她 out of status 的天数有增无减,最后真的成了3-10年不准入境了。
4. 她如回国,先生只能按绿卡持有人的配偶重新为她申请了,因为与配偶一起调整身份的申请已不适用了。这要等排期。

建议他赶快多找几位律师资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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