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07年5月J1过来一家公司工作,合同到09年3月。由于目前公司项目大概在08年8月左右结束,如果不想等到合同到期,此时又有另外公司要老公过去工作(同类工作),是否需要重新申请J1签证? 听说J1签证结束后只能在美国停留30天,是这样吗?在这么短时间内签出新的J1有可能吗? 能否在不告诉目前公司的前提下,先和新公司把新的J1申请出来,然后再提出辞职? 多谢大家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