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不属于family sponsor,后者特指公民和永久居民的配偶

而且对方拿到公民和永久居民是在和你结婚之前,你的案件类别是职业移民家属的跟随移民,所以在处理进度上,你应该适用你配偶的职业移民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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