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书面材料来证明您的语言能力的时候,您必须分别从“听”、“说”、“读”和“写”四个方面
来分别证明您的语言熟练程度。而熟练程度又要分别按照“高”、“普通”、“少许”的标准加以评定。
根据法律规定,免试语言的证明文件必须是书面的。这些书面文件必须包括以下两项(缺一不可):
1)一份书面自述文件,说明:(1)您在英语或法语方面接受过相关的语言培训和具有相关的工作语言环境,(2)因为您的语言训练和工作需要,您的英文程度应该是属于哪一等级,是属于“高”、“普通”还是“少许”;
2)以下全部的书面文件,能足以解释您平时经常性地运用英语或法语:
-证明您接受过英语或法语教育的官方文件。例如,您在英语或法语国家接受正规教育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强化语言训练证书、国内专业英语或法语学校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等等;
-证明您在英语或法语环境中工作的文件。例如,您用英文或法文写的工作报告、学术论文、办公室内部或与国外客户的业务通讯往来样本(包括e-mail)、您的雇主针对您的语言能力所出具的证明信,等等。(这部分的文件,越多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