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A公司里工作时请律师递交了LC申请,时间是2001年一月.几个月后,因公司不景气,改换了工作,到了B公司.于2003年再次递交LC申请. 请问,我的PRIORITY DATE应按前者(2001年)还是后者(2003年). 谢谢各位的指点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