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很简单:批准LC为基础的EB绿卡的前提,是批准时

来源: 2008-01-04 21:06:1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必须有一个永久性职位。如果没有说明绿卡批准的基础不存在,是基于fraud。法理上应该被撤销。
而在移民局看来,如果一个职位不能保持六个月以上,那不能被认为是永久性的。所以一旦任何原因(比如有人举报)导致移民局对此进行调查,而调查结论又是当时并不存在该永久性职位,那绿卡是可以通过移民法官听证撤销的。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导致当事人进入递解出境的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