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已批准,485 PENDING刚过180天,如果和朋友一起合伙开一个新公司,根据AC21换工作,对新公司性质、资金规模、ANNUAL REVENUE/PROFIT 等有什么要求?
新职位的TITLE、JOB DEION、薪水等可以做到与原工作的一致或相似,我比较担心的是新公司只有两三个人,刚刚起步,第一年的营业收入估计不会很高,利润(减去我自己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之后)也可能是负数,那么移民局会不会以ABILITY TO PAY 的理由拒绝485申请?
另外,新公司将以我们俩的PARTNERSHIP 形式存在,我们各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公司资产,但不会有很多,小几万左右,小于我现在的年薪,会不会有问题?
望各位大侠不吝赐教,万分感谢!
请教AC-21的问题,有关新公司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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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请教AC-21的问题,有关新公司的资格要求 -twilde- ♀ (284 bytes) () 12/19/2007 postreply 1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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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iaobaitu/pjiang, can you please help answer this question? -PleaseAct- ♂ (0 bytes) () 12/19/2007 postreply 13: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