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批判你对移民法的知识了解太少,而且还“不读书,不看报”

纠正了回贴中的错误思潮如下:
1,没有绿卡照样可以回国,只要你以前没有黑过六个月以上,递交I-485后就马上可以申请Advance Parole(回美纸),每次一年有效,多次往返,不需要签证,直接凭回美纸上飞机和进入美国境。
2,移民事务是联邦政府的权力范围,别说地方政府,就是州长,市长想帮助你,也无从置啄。能起到影响的是联邦众议员和参议员,还有第一夫人
b签证入境结婚申请移民的麻烦在于,多数移民官会认为你申请b1签证时隐瞒了入境的真实目的,属于欺诈行为,其实如果你有美国公民的配偶,申请k3公民配偶签证(不是移民)来美一定批准,而且是2-10年多次入境,也只不过几个月就拿到了,之后申请绿卡就非常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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