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回复:回复:File I-539 right away, the worst situation is - 回复:F2身份

来源: 2007-12-03 09:29:16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皮老师,还有个问题就是哪怕我今天就把I-539寄出去了,但是从10月1好起到现在已经有两个月的时间了,也就是说我已经非法滞留两个月,即便移民局愿意批下来,但是如果时间超过一个月(这种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我岂不是就是非法滞留三个月了吗?好像是要五年内不得再次入境的那种,那是不是意味着我最好现在就回国,然后再签H4才不会违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