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分析的不错

我也没好好跟着后悔晚矣的情况,不清楚她具体是拿no objection 还是跟公民结婚的事实。不过好像她以前问的问题的是如何依靠被老公虐待的事实申请waiver? 或者绿卡。

我的感觉是每个来美的兄弟姐妹对待自己的移民身份还是需要做些研究,这样就算碰到低能的律师或者低能的学校的国际教育部门人员也挽回自己的身份损失。
虽然本论坛也不是回答的人说的就对,但讨论来去后基本线索还是能浮现的。自己去google一番会更清楚了。

楼上的兄弟,可能以前没有关注自己的J1情况,可能因为公派很难拿到国内的同意信,就放弃了。这就很可惜。要是知道485之前必须要waiver或者在国内呆足够2年的证据,就不会那么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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