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兔,我的情况要向移民局说明吗?
我是在申请F1签证时慌填了已婚(实际上已经离异),因为我在此前未离婚时曾持B1来美,顺利签过, 所以觉得填已婚可能好签一些。 现在已经与一公民结婚生子,file了family-base 485, 现在NC中。 申请485时提交了所有真实资料, 包括原来的离婚书。 显然我提交的485资料和当初申请F1签证时的资料有矛盾。 我现在需不需要跟移民局说明我在几年前申请F1时填报有误?我以后不会申请入美籍,只要批准我的绿卡就行。
原来贴过, 好心人们说可能没事,可我不知道是否该向移民局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