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带

来源: 2007-11-11 17:31:45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又看了一便“儿童年令保护法“,仅发现有I140批后再递交I485的有关规定,而你们是同时递交这两件申请, 而且当时I485是有名额的. 看来这是移民局的一个空白, 给你留下申辩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