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上诉,在上诉期间递交第二个I-485申请(EB-1a),由于第一个I-485因为上诉还处于pending,所以可以在递交第二个I-485时填写AOS身份,作为第二个I-485的基础。但是上诉必须在被拒之日起30天内递交,否则就失去上诉资格 通常从递交第二个I-485起可以拖半年多,因为移民局给发RFE也是几个月之后的事,从RFE那天起还要给90天回复,90天后不回复才能拒I-140/I-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