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这么说他太太只能去申请H-4 签证来美国了.那么接着上面的问题,我再问一下:
(2) 可以把要打指纹的通知(notice)作为签证材料之一吗?还是不能用?大使馆会知道他现在也在北京,不在美国吗?这对他太太申请H-4有影响吗?
(3)"如果在AP没有批准的情况下离开美国,理论上AP是不可能被批准的;在已经收到的情况下可以用来入境美国",是不是说如果他太太能侥幸拿到AP,我还可以把AP寄给她,让她用AP入境美国去打指纹?
(4)一个新问题,我听人说即使错过打指纹的日期,但是你在fp过期30天内直接去都行.这是真的吗?如果这样,对于他太太就有很大的机动时间.
谢谢xiaobaitu!你真是nice!
回复:回复:代朋友问一个回美国打指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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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影响 2,通常60天之内都可以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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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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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没有影响 2,通常60天之内都可以
-s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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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2007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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