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收到I-485收据就离境,导致移民局发出收据时人在境外 没得说,485必须在境内提交。 2,持H,L以外的签证类别,没有办理AP就离境 那么说,H/L visa/status holders 办不办AP离境并没有关系? 3,办理了AP但没有使用,用H/L以外类别的签证入境 重新申请H/L visa 入境并不损害485合法性? 以上三种情况都被认为是自动放弃了I-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