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婚姻是否真实的根据是是否有真实的夫妻生活事实,以获得
移民利益作为婚姻的目的 之一 并不被移民法 所禁止 ,被立法禁止的是 以此作 为 “唯一的”目的 。
换句话说,如果两人有共同生育 的 孩子,这个婚姻的真实就是无可辩驳的,即使一方 在拿到 绿卡后决定离婚,法律上也完全合法
当然我也不 认为只有申请I-360这一个解决办法,如果能和平解决最好(至少比I-360快很多),但是如果 和平 解 决方案不能达成协议,有这个录音对I-360的批准有很大 帮助,因为通常对人身安全和 自由 的 言 语威胁可以被认为是虐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