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只能拿到邻居和警察的证词,可是没有保护令,没有暴力,他和他前妻打的很厉害,这种时候他是不会给我动手的,只是口头折磨;也许警察能给我提供他以前打前妻的证明?有用吗?
2)我知道他的行为很幼稚,很多他毁掉的东西其实都能再找到,就是费点时间和精力。这也说明他的精神有问题,或者以为我太好骗了。他是极力让我赶紧离开那个城市,不给我钱和衣服还有资料和计算机,都给我寄走了,他怕我总叫警察,影响他和前妻的官司。
3)其实我是真的爱他(尽管现在看来不值得),可是女人总是感情的动物,我不想和他成为仇敌,所以开始我是想放弃的,打掉孩子,离婚,自己从头奋斗。 可是他的所作所为太让人伤心了,整个一个言而无信,自私,只考虑他自己。我也是犹豫舍不得打掉孩子。想过的是我,不是他,他是坚决不和我过了,有他打到我姐姐手机上的录音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