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已有的跟移民局打交道的经验看,还是得做好最坏的准备的。万一收信的一看已过期,就直接原封不动地寄回来了呢?或者移民官一看已过期,就没有人性地直接拒了呢?如是以上任一情况,该如何应对?有没有过往的案例可以借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