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位的回帖和版主的解释

来源: 2007-10-23 18:20:5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谢谢"灌水专用名"仗义直言, P老师和各位的开解.
谢谢R版主解释, 既是意外, 我也就没什么说的了.

在此回一下f06li,
第一我的TOOSAD的ID, 是宝马案时注册的, N年以来只此一家, 从无分店(因为我既笨且懒, 生怕ID多了自己也记不住), 与任何其他ID无关.
第二, 我是不是你所说的某ID, 丝毫不影响我的提问, 什么人也不该因人废言, 只要说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