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容易才轮到处理我的申请了,结果收到通知,说要求的最低工资是$73,000, 是按Master要求来给的标准,也不知为什么定得这样高。移民局需要雇主签字,保证在拿到绿卡时工资能够给到$73,000。 可是老板不给签,自己工资还差1万左右,怎么办? 能不能把最低标准改回到Bachelor?然后用新的劳工部最低工资标准? 40天内如果不搞定就全废了,我该怎么办?急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