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法庭Order要求原告和被告先协商一个解决方案,法庭然后再当庭听证双方辩论,最后做出本案的终裁。如果双方有一致的解决意见,法庭也可以直接按照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意见下Order,这样也就免去上庭听证了。有没有可能和政府律师面谈“私了”?本人在此恳请高人指点下一步的行动!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