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H-1b(入境是几年前的F-1 visa,转的H-1b,I-94号码相同),11月必须去加拿大landing,如果拿不到AP就去,有什么风险? 1、用所谓30天policy回来,有问题吗? 2、有人说没拿到AP就出境,视作放弃131,更有邪乎的说等于放弃485,哪种正确? 3、去加拿大算不算出境? 4、7/3 filers有多少人拿到AP了? 谢谢大家提供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