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应该不可能

来源: 2007-10-10 13:20:50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B-1签证是签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的申请人的一种签证。商务活动包括协商签订合同、参加展览或会议、短期培训或与供应商或客户洽谈业务。B-1签证的持有者不得在在美停留期间就业。B-1签证的申请人应在面谈时携带其拟在美从事商务活动的相关材料,包括:

1. 发自美国邀请方的邀请函原件,详细说明访美目的、在美停留时间以及由谁提供所有费用
2. 与美方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其它协议或来往信件等证明与美国邀请方的合作关系
3. 如赴美检测、购买机器、软件或其它设备,请提供该设备的相关信息,如产品宣传手册或产品目录等
4. 证明在中国的公司真实性的文件,如公司的营业执照、信用证明以及所从事的商务活动的证明文件
5. 申请人还需提供文件证明中国对其具有非常牢固的约束力,如:存折(不要银行存款证明)、在职证明、财产证明、结婚证、家庭合影等等(不仅限于此)
6. 如申请人曾经访美,请提供相关文件给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