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不对。。。

我当时的 140 批准通知就是搬了家后由邮局给转寄到新地址的。问题是,邮局虽然承诺给自动转寄一年,但实际上只给转半年,时间长了就没保证了。移民局总是按照 140 或 485 表上填的地址往出寄信,根本不管联系地址是否已改变,这确实是个头疼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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