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了打指纹通知,却只有LD和7岁小孩的,而没有我的(LD是主申请人)。有点儿糊涂了,不是14岁以下小孩不需打指纹吗?还是我的知识过期了?我现在担心移民局搞错了,把本应给我的通知写成了儿子,还是我需要再等等?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