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MEXICO RENEW F1被剧,但移民局还是放我回来了,PASSPORT(除了被锯章"APPLICATION RECEIVED")上和I94上没有记录. 但我不知道是不是还能继续待在美国,还是一定要回中国签?我一直有听说被锯后30天内得回国签的说法,但我没收到任何书面或口头的通知.如果我不想再签了,我是不是可以合法待在美国呢? 帮帮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