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主要是I-765没有签字,所以不能被接受,那样你的申请规费数额就不对了

来源: 2007-09-09 18:02:42 [博客]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本来如果你支票分着开,移民局是可以接受I-485和I-131, 只退回I-765的,但是你支票开成一张,移民局当然没有办法, 只好全部退回。
我以前处理过类似情况,凭盖有收件日期和案子号印章的申请表格refile,案子被接受了,而且按照的是原来的排期。当然 这次是否可以也没有完全把握,但无论如何值得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