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办婚姻绿卡,今年7月底结的婚。老公在今年4月份辞职并full-time读书,所以他今年的收入不够125%贫困线。我的工资能保证两个人在125%贫困线之上。我从今年1月份开始和老公住在一起,但是并没有退我以前自己住的公寓,大约一周回去拿点衣服什么的,但是信用卡和银行帐单什么的都是寄到这个公寓的地址。今年5月我退了自己的公寓,正式和老公住在一起,并去邮局改了地址。因为刚刚结婚,所以我们还没有联名账户,准备明天去开一个。问题来了:
1。到今年8月底为止,我算不算和老公住在一个household六个月?是从今年1月开始算,还是5月我正是搬过去开始算?
2。I-130要求的co-mingle of financial resources,可以用我们明天去开的联名账户吗?老公现在房子是他自己的名字,我不想把名字加上去,因为房子马上也要卖了。如果我们明天去开的联名账户不可以证明co-mingle of financial resources,我们可以找几个家人朋友写一个affidavit?是联名银行账户还是affidavits更保险可靠一些?
谢谢大家的帮助
小白兔:婚姻绿卡及sponsor的问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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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ease help me!!! Thanks a lot!
-ice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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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2007 postreply
20: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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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亲戚做联名担保是必要的.
-I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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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2007 postreply
21: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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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不算和老公同住了六个月?
-ice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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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1/2007 postreply
08: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