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绿卡批准之前,还没有来得及和女朋友结婚。她目前还在欧洲,持有有效的多次往返B1/B2签证直至明年7月。她拥有英国著名商学院的商业管理博士学位,我们目前唯一能想到的是让她能够在美国停留一段时间,这样有利于她寻找工作时的面试,等待下一个年度的H1B签证。 但如果工作寻找不顺利, 如果她先入境再和我结婚,或先结婚再入境,是否有相应法律条文允许她在美国合法居留(能否工作先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