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据理由:不符合美国规定。因为我的H1是在美国换的。我父母前年来美,在这住了一年。去年7月回国。我的哥哥还在国内,理应得到签证。我的预产期是明年1月。我想下次再去时告诉签证官我想临产时有父母在旁,他们也想在临产时陪女儿。我知道这是一个较忌讳的理由,但想试试,也许可出奇制胜,博得同情。请问有何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