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好像明白了,今天又晕了
BEFOFE 11/2006, 我F1,太太F2
11/2006太太找到工作,递交了140和485,1/2007 我们拿到工卡,AP
太太拿到了EAD去工作,去告诉国际学生处,让我继续读书,而且我们都留在SEVIS系统里,维持F1学分。
我没用EAD,也没用AP.
要续EAD和AP了,我STATUS填写应该还是F1,就如PJIANG所说
可是我太太呢,用了EAD,但是她仍然在SEVIS系统里,应该写什么身份。我应该通知国际学生处将她从SEVIS DROP吗? 会不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