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前的经验,多数移民官并不会要求withdraw其中一个485

而是将两个案件合并考虑,哪个可以批准就批准 哪个。只有少数移民官才这样要求。当然你可以考虑等到EB-1 I-140批准再递交第二个485
背景调查是跟随A号码而非案件号的,所以如果头一个485背景调查OK,就不用再调查

所有跟帖: 

但如前所述, 我在325A上没填Alien Registration number -li123456789- 给 li123456789 发送悄悄话 li123456789 的博客首页 (142 bytes) () 08/08/2007 postreply 09:33:42

请您先登陆,再发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