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领馆发来的留学人员豁免申请表(J-1),请问:

来源: 2004-05-05 19:46:29 [旧帖] [给我悄悄话] 本文已被阅读:

1.因目前还没收到国务院的Case Number,把该表送国内原单位审批时是否可暂时空缺Case Number 这一项?待拿回来后再补填上?

2.网上的新规定说档案材料在人才交流中心的只要原单位审批就可以了,不必再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是吗?

3.国内的单位一般会知道这个公函如何写吗?

多谢指点!!